指点史密斯这种事还是算了吧,有些事吧,等着岁数大了再去学就晚了。
吃一堑长一智,也得有那个机会才行,有时候一件事直接就给坑到坟里去了。
现在再教着史密斯揣摩话里话外的意思,再去琢磨怎么跟西蒙斯议员这种人打交道,已经毫无意义了。
基本上,史密斯只要度过了这一劫,就安安心心去当他的富翁完事儿,别的不要想太多,想也没用。
车开到了史密斯在休斯敦的家,但是史密斯可以回家休息了,高光却不能休息。
今天晚上还要解决一个最重要的事,那就是得让埃里克把资金缺口给补齐了。
现在高光已经非常肯定埃里克绝不是表现出来的那么无辜,所以这损失,当然得让埃里克来承担一部分。
西蒙斯议员这一伙是最大的获利者,史密斯是被宰的肥羊,那么埃里克是什么角色,他是和西蒙斯议员一起围猎史密斯的人,抑或只是看着西蒙斯下手,而他只是选择了沉默呢。
如果是前者,那么埃里克活该,如果是后者,那么埃里克……还是活该。
默许就是纵容,既然埃里克先下手,那就别怪高光替史密斯把这个场子找回来,顺便还要把损失都转嫁到埃里克身上。
如果按照丛林法则,那么史密斯是猎物,西蒙斯一伙是猎食者,而高光呢,他的角色同样是猎食者。
换个容易理解的说法,史密斯是被人打劫的倒霉鬼,西蒙斯议员是劫匪,而高光现在扮演的角色同样是劫匪,而不是史密斯的保护者这么简单。
西蒙斯议员不会认为高光是帮助史密斯保住属于自己的东西,他只会认为是被人黑吃黑了。
以前高光不会这样认为,但是在和西蒙斯议员见过面之后,在意识到西蒙斯这种人的贪婪和无耻程度后,高光瞬间就能想明白这里面的道理,但史密斯却压根儿没往这方面去想,这,就是史密斯和他的差距。
有了这个认知之后,高光的思路未免就更加活泛了一些。
既然都黑吃黑了,不如干脆黑到底好了嘛,要十亿是当恶人,要二十亿,不还是恶人吗?
既然埃里克活该,既然已经出头替史密斯扛下了这事儿,既然都要站到前台,既然肯定要和西蒙斯议员这一派成为死敌,那何必还要保留一层遮羞布呢。
争都争了,抢都抢了,干脆玩个狠的算了。
只要埃里克还属于西蒙斯议员这一系,那就是死敌,是死敌就不必客气,往死里搞,能搞多少算多少。
高光不知道自己这算不算黑化了,但他在见西蒙斯之前,还想着别把埃里克得罪的太狠,可是现在,也就短短半个小时的时间,他只觉得埃里克活该。
这应该就是黑化,只不过是厚黑的黑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