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四个来到了几乎没什么人的大排档面前,要了几瓶酒,又要了一些肉。
小莎和小雅姐聊得热火朝天,我一言不发,兰兰则一直在旁边翻弄着那本「欧洲史」。
和这些人在一起的时候,我总感觉莫名的放松,小雅姐比我大十多岁,很多时候就像一个严厉的妈妈。
“哎哎哎!!”小雅姐点上烟,很不耐烦地敲着桌子,对兰兰说道,“你个死丫头,我请客吃饭你连句谢谢都没有啊?那破书有什么好看的?比我好看?”
兰兰有些沉重地看完了最后几个字,随后合上书本,抬起头来重重地叹了口气:“唉!!”
“唉啥?”小莎也问道,“你怎么了?”
“难过啊!”兰兰无奈地说道,“刚才看了一段匪夷所思的故事,要不是我借的是历史书,还以为这是谁无聊编造的小说呢。”
“啥呀?”小莎一边给我们倒水一边说道,“什么匪夷所思的故事,快讲讲,我最爱听故事了。”
“咋说呢……”兰兰伸手接过水杯,“就是说欧洲以前有个事……叫「猎巫行动」。”
“猎巫……行动?”小莎和小雅姐对视了一眼,应当从未听过这个词。
“说出来你们都不信……”兰兰摇摇头,“在「猎巫行动」最狂热的时候,你只要在大街上指着一个女人大喊「她是女巫」,那她就会被视为异教徒,会被烧死。”
我听完之后神色一怔,随后缓缓低下了头。
“啊……?”小莎一愣,“啥啊?!”
“就是这么离谱。”兰兰摊了摊手,“一句莫名其妙的话,便可以将一个女人直接置于死地。她根本没有办法证明自己不是女巫,所以无论如何解释也没人相信,大家都会打她、骂她,最终烧死她。”
“什么你妈的鬼道理?”小雅姐骂道,“被指认了就要死?”
“是啊,理论上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女巫,可你们猜猜这场「猎巫行动」烧死了多少个被认为是女巫的人?”
“多少……?”
“官方记载超过十万人。”兰兰捧着水杯说道,“加上没被记载的、民间私自处刑的,粗略估计有几十万人。”
“操!”小雅姐大骂一声,“这不纯粹你妈的冤枉人吗?咱们女人就不是人了吗?”
“你生什么气呀姐……”小莎在旁边笑着说道,“现在也没有这种「猎巫行动」了……这说明现代社会还是文明了呀。”
没有了……吗?
不,「猎巫行动」一直都有的。
国内国外,过去现在,一直都有的。
一个胖女人走到车间里,指着一个从未见过的女人大喊一句「她是女巫」,那这个女人会在极短的时间内变成过街老鼠,再无翻身之日。
我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人贩子想要当街抓走妇女,直接冲上去扇几个巴掌,有人来阻拦,他们只需要说「我们在抓女巫」,人群就会默不作声地看着他们将一个无辜的女人拖进面包车。
我们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有客人说,现在年轻人会在一个叫「论坛」的地方谈天说地。
一旦有人发出打人的照片或影像,
他们说「女巫就该打」,他们说「打得好」,他们说「现在知道疼了」,他们说「一开始怎么没想到会被打」。
我们都是邪恶的异教徒,理应被烧死。
仿佛我们应该感谢现在的社会变得文明了,否则我们都已经被绑住了手脚,架在了火上。
可是究竟有没有人查证过……有多少人和我一样是被冤枉的?
而被冤枉的人到底要怎么翻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