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还太小,不知道什么叫丧家之犬,也不知道什么叫孤苦伶仃。
只觉得自己和村里那只没人要的大野狗很像。
原来我们都是没有家的畜牲
看着黄景轩满身血迹,一脸狼狈地坐在地上,我莫名红了眼。
终于,我长吐出一口积攒了陈年的浊气,将那条无力的胳膊搭到了自己瘦削的肩膀上。
“去他娘的畜牲,我送你回去。”
我咬牙扶着黄景轩往前走,就像是扶起了当年在淤泥里躺了一夜的幼年陶安染。
这次黄景轩没有骗我。
他似乎确实伤得很重,浓烈的血腥味从他身上飘过来,盖过他身上的咖啡香。
黄景轩比我高很多。
男人大半个身体的重量倚在我身上,令我每一步都走得很艰难。
低沉发哑的男声在身旁响起。
“送我去店里,你送我回家要是被柳墨白发现了,他会伤你的。”
伤
黄景轩竟然用了这样的字眼。
我眉头不由得紧了紧,抬眸看向斜前方约莫三百米处的咖啡馆。
这家店是黄景轩盘下来的,开业之前他带我来过一次。
“好,我送你去店里。”
咖啡店比华容府离得近一点,送黄景轩去咖啡店我也能轻松些。
“吱——”
玻璃大门被打开。
我收回钥匙,把黄景轩扶到桌子旁边坐下,这才打开了灯。
白炽灯亮起的瞬间,整个铺面变得敞亮起来。
这里和我上次来的时候没有太大区别。
典雅的浅灰色装潢,搭配美式铁椅桌椅,看上去很是整洁干净。
黄景轩像是卸了力般坐在椅子上,脊背弯曲地靠着椅背,仰头微微喘着气。
沾满血渍的浅灰色外套被胡乱丢在地上,露出里面的白衬衫。
定制衬衫上布满了交错纵横的血色鞭痕。
制造这些鞭痕的人似乎用了很大的力气,以至于每道红痕边缘都能看到翻起的皮肉
看着那触目惊心的血色,我嘴巴微张。
“这些伤不会是黄敏涛干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