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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4章 罪行累累 不止于此(1 / 2)

第524章罪行累累不止于此

郑桐轻蔑地扫了殷氏一眼,冷声说道:“先不说我朝律令:

妻就是妻,妾就是妾,更没有平妻一说;

所谓的平妻,也只是为了贱妇遮丑、说着好听些;

然而说到底也还是妾,从来没有由妾扶正为妻一说。

更何况,京城中人,有谁听说过勤兴侯冷显在原配夫人仙逝后,又明媒正娶继室夫人了?

至少在官府之中从未见过婚书备案。

再说了,想将妾室扶正为妻,官府根本不会违律办理婚书!

殷氏,你之前不过就是一个被勤兴侯冷显豢养在外的不见光的外室。

当初有赖先夫人大度,才容你带着私生女,带着身孕,从侧门入了勤兴侯府而已。

勤兴侯另娶?

还自诩侯府夫人?

你是怎么好意思说出口的?

你就是一个由外室而成妾室,在先夫人生前、身后,都在偷用、享用先夫人嫁妆的贼!

不只是你们……

就连你们殷家,也一直在恣意盗用、享用先夫人的嫁妆财物!

不久之前,已由本府查证。

依照你等的偷盗行为,完全可以直接判定罪名。

你身为一个低贱的小妾,竟敢私自盗取正室夫人的嫁妆享用,你真是好大的胆子!

你说……老殷氏可以动用先夫人的嫁妆,先夫人作为儿媳,应该赡养孝敬婆婆;

那也是在先夫人生前,且出于先夫人自愿;

你还说,侯爷可以动用,因为侯爷是先夫人的丈夫。

你所生的庶出也可以动用,他们要称先夫人一声母亲!

那同样是要在先夫人生前,且同样需出于先夫人自愿;

而不是你等私自不告而取。

哼!

照你殷氏所言,难不成,你殷氏是给我璟月国更改律法之人?

我璟月国的律法要依照你一个小妾的需求去改变?

哈!

真是不知所谓!

本官在这里明确告诉你,先夫人去世,除了先夫人唯一的女儿可以继承外,先夫人的丈夫也好,婆婆也好,一概无权动用分毫;

更遑论你这个身份低贱的小妾和你所生的庶出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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