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大家伙儿疑惑萧中剑为什么会出现在仙兵殿时,萧中剑的剑魂出现了,出现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让昊骏和元姬将高台让出来,他和笛中剑将成为两座高台的新主人,同时也将成为原初界排名并列第二的武器。
萧中剑剑魂的要求对昊骏和元姬来说,简直就是痴人说梦,随即昊骏和元姬便拒绝了萧中剑剑魂的要求,没想到萧中剑剑魂极为霸道,直接就对昊骏和元姬发起了攻击,本来始初是想制止的,可是他刚想下场,他的新主人却在这时召唤了他,被主人召唤的始初和斧头,只能在第一时间相应主人的号召,离开仙兵殿。
没有始初的制止,仙兵殿又无法限制萧中剑剑魂,最终的结果就是为了避免仙兵殿在萧中剑剑魂的攻击下受损,仙兵殿将昊骏和元姬连带萧中剑吐出了仙兵殿。
仙兵殿地处原初界的边缘,本是一片极度荒凉的空间,整个空间中没有任何一个大千世界,只有零零散散的一些小、中和大世界。
被仙兵殿吐出来后的昊骏与元姬,立即受到萧中剑剑魂的攻击,随后昊骏和元姬还手了,这一战三柄剑打得是天翻地覆,日月无光,在这片荒凉的空间中,几乎所有的大、中、小世界全被他们的余波摧毁。
直到与萧中剑交手,昊骏和元姬才体会到萧中剑的强大,作为原初界最早诞生的两柄可毁天灭地的剑器,昊骏和元姬在萧中剑手中居然连反抗的余地都没有,就算是两剑合力,也被萧中剑轻而易举的斩开,因为元姬的形态为少女,而昊骏的形态为少年,处于少年的本能,昊骏在战斗中处处维护元姬,所以毁天剑的损坏程度远远高于灭地剑。
就在他们快要支撑不住时,一个声音传进了他们的耳朵里:
“笨啊,你们天生就相生相克,双剑合并的威力远大于你们联手......”
听到神秘声音的昊骏和元姬这才恍然大悟,立即双剑合并,可惜这时的毁天剑已经到了极限,虽然在合并后威力大增,能与萧中剑相抗衡,但是两剑的负担也增加了数十倍,最终,昊骏和元姬在发出一道合并攻击,将萧中剑击退上千万公里后,毁天剑破碎,只剩下一丝天之核心力量护住毁天剑最后一丝菁华。
眼见毁天剑近乎全毁,元姬立即调动灭地剑,带着毁天剑的残骸逃离这片几乎让他们双双陨落的区域,来到了另一处偏远之地,并且一头扎进了一个小世界中,这个小世界就是现在的剑界。
毁天剑几乎全毁,昊骏也陷入到了沉睡中,至于元姬和灭地剑,虽然损毁程度远不如毁天剑,可是整个剑身也是裂痕遍布,在安置好了毁天剑的残骸后,元姬也控制着灭地剑一头扎进了剑界的地底,开始恢复自身。
就这样过了很多年,当元姬再次苏醒时,发现毁天剑中的昊骏依旧还在沉睡,但是在昊骏沉睡期间,毁天剑为了尽快恢复,居然在本能的驱使下再次产生了一个新剑魂,这个新剑魂继承了毁天剑对萧中剑剑魂的恨意,同时也失去了所有的灵性,唯一的目的就是不择手段修复自身,并且想要完全吞噬灭地剑,是两剑合二为一。
幸好元姬和灭地剑损毁程度远低于毁天剑,就算毁天剑不择手段的将剑界中人当韭菜一样割了一茬又一茬,恢复程度依旧不如灭地剑和元姬,在一次吞噬元姬,被元姬揍了一顿后,毁天剑新剑魂意识到以它现在的恢复程度,别说吞噬灭地剑,就算不被灭地剑吞噬已经是烧高香了,于是便将剑神山与整个剑界隔绝开,并悄咪咪的炼化剑界,让剑界成为自己的附属空间。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就和剑界的记载差不多了。元姬在刚开始也没发现新剑魂的阴谋,直到剑界想要反抗毁天剑,而第一位从剑殇之地降临的外来者帮助剑界暂时让毁天剑新剑魂陷入沉睡后,这位外来者找到了元姬和灭地剑。
这位外来者的出现当时吓了元姬一跳,因为这位外来者的气息居然与许多年前那位让始初和斧头认主,并自己锻造出笛中剑的青年的气息一模一样,当这位外来者出现在元姬和灭地剑面前时,元姬以为这位青年是要毁掉他们,毕竟当年这位青年看上去可是与萧中剑的主人有着相当亲密的关系。
不过这位外来者后面所说的话让元姬彻底放下心来,原来这位外来者来此地的目的是为了帮助毁天剑和灭地剑,同时也是帮助昊骏和元姬,他告知元姬毁天剑现在虽然由新剑魂掌控,但是昊骏已经苏醒,等过段时间昊骏将新剑魂吞噬后,剑界将会恢复平静,到那时毁天剑和灭地剑就能在剑界中休养生息,等恢复后,再去挑战萧中剑,夺回仙兵殿的石台。
其实元姬早就对仙兵殿的石台没有任何念想了,毕竟在剑界这么多年,就算剑界只是一个小世界,可是也让元姬感受到远比仙兵殿丰富的多的生活,那高台,萧中剑愿意拿走就拿吧。可是元姬的这个想法被外来者驳回了,原来萧中剑在抢了毁天和灭地的石台后,根本就没有使用过着两个石台,而毁天和灭地两剑又无法回到仙兵殿,使得原初界的仙兵殿一直处于不圆满状态,这种不圆满直接导致整个原初界的整体实力停滞不前(其原因以后会提到),为此笛中剑的主人找了好几次萧中剑的主人,就此事与萧中剑的主人打了不知多少架,最终定下只要毁天和灭地能双剑合并战平萧中剑,萧中剑剑魂就将石台还给昊骏和元姬。
元姬在思索了一番后答应了外来者的要求,随后静等昊骏吞噬掉新剑魂,可是这一等了很久,直到毁天新剑魂从沉睡中苏醒,也没等到昊骏吞噬新剑魂,不但如此,当新剑魂苏醒后,居然再次开始对剑界进行收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