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4章 室友鲁迅中(2 / 2)

鲁迅中以为孙朝阳在讽刺自己,微微不快,道:“惭愧,我年轻的时候走上文学这条道路,不知天高地厚,立志要成为鲁迅那样的大文豪,甚至超过他,就取了这个笔名。我要让所有人都知道鲁迅中,而不知道鲁迅这个人。其实啊,我怎么比得上先生,徒增笑尔。”

孙朝阳情商极高,如何不知道他误会了自己,就道:“取乎其上,得乎其中,我们少年时立志向,就得往高处看。你能拿这个奖,也是得到了社会和读者的认可。”

鲁迅中这才高兴了些,感叹:“为这个笔名,我每次开会,都被人笑,很烦。朝阳,你的《暗算》和《棋王》我读过,很经典,想不到你这么年轻。哎,写作这种事情,真的要趁年轻,年轻灵感足,怎么写怎么有。朝阳,你哪里人?”

“其实,写作也是吃青春饭,趁新鲜赶紧卖。”孙朝阳拿着浴巾使劲地擦着头,擦背,擦腋窝,擦背:“我祖籍四川,现在北京上班,老鲁你呢?”

鲁迅中回答说,他是豫南山区的孩子,小时侯家穷,硬是靠着一支笔,写成了国家干部,养活了家里五个娃。

说着话,就打开行李箱。

箱子里除了换洗衣服就是稿子和墨水。

鲁迅中立即将稿子铺在写字台上,拧开台灯,一边跟孙朝阳攀谈,一边飞快地写着字。

孙朝阳:“老鲁你这么勤奋?”

就伸头去看,然后问:“我在旁边看你不会在意吧?”

每个作家都有自己的写作习惯和怪癖,有人码字必须在规定时间和规定地点,换个地方就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了;有人则要把自己关在小黑屋里,还最讨厌别人在旁边看,你但凡偷瞄上一眼,管你是谁,立即就会翻脸。

有的人写作的时候要喝酒,写一行字就喝一口啤酒,一天下来干掉一箱,把肚子都喝成了蛤蟆。

最有趣的是孙朝阳认识某位哥们儿,写稿子的时候喜欢用牙齿去咬嘴皮,经常把嘴唇咬破皮,最后都结了厚实的一层茧子。

鲁迅中:“不要紧的,随便看,咱们写文章,最后不也要面对读者?”

八十年代初的作家文笔都比较板正,也就是没有个人风格。等到了明年,以莫言的《透明的红萝卜》和韩少功的《爸爸爸》为代表的探索小说风起,作家们才意识到个人写作风格的重要性,大家写的东西才有了辨识度。

老鲁写的是个小故事,大意是两个孤儿父母都在特殊年代里去世,于是临时组团,在铁路沿线捡捡垃圾维生,遇到了坏人。

故事嘛,还是没有脱离控诉荒唐年代的窠臼,实在没有可读性,换往常,孙朝阳多看一眼都觉得浪费时间。

但此刻的他竟惊讶地瞪大眼睛:“太快了,实在太快了,人形打字机啊!”

鲁迅中同志用的是草书,提起笔,一气写下去,转眼就写了半页稿子。速度即便比不上后世的电脑打字,也慢不了多少。

他快成这样也就罢了,关键是在写的同时还要构思,这就很惊人了。

孙朝阳虽然懒,可一旦开始写稿也很快的,反正就是抄,也不费脑子。但和鲁迅中比起来,就是个弟弟。

鲁迅中感慨:“没办法啊,我要养四个娃,还有老爹老娘,丈人丈母娘和爱人,不多写点不行。这部短篇小说东北一家地级市刊物约的稿子,答应这个月给人家,不能毁约,不然,以后就没办法合作了。”

孙朝阳好奇:“稿费怎么样?”

鲁迅中依旧写得飞快,头也不抬:“地级市的刊物能有多少钱,也就那样,千字三快。我这篇稿子三千来字,算来也有十块钱。”

孙朝阳:“有点低啊。”

“头写晕了。”鲁迅中停下笔,又拿了一本新稿纸,开始写起来,这次却是现代诗。十来行,百余字样子。

诗很无趣很寡淡:“家乡的胡豆花开了,姹紫嫣红、就好象是背着书包上学的小姑娘。小溪里的水涨了,就好象是一条宽阔的马路。水里的鱼儿在游动,那是公路上的汽车。家乡的春天到了,这是人生最好的季节……”

孙朝阳有点崩溃,禁不住抓住自己的头发,这是诗,这也是诗?

转眼,鲁迅中写完这首小诗,长出了一口气,又去写他的小说。]

孙朝阳:“这首诗你打算投哪里,《星星》还是《诗刊》,或者《绿风》《大河》……能……刊登吗,多少钱稿费?”

鲁迅中惊讶地看了孙朝阳一眼:“我这诗的质量你认为能够上《星星》上《诗刊》?我要投给一家小报社的副刊,副刊的编辑是我的老熟人,上刊物没问题,稿费算下来有三块,不错了。”

孙朝阳一阵无言:你他娘还真是个人才,连三块钱的稿费都看得上,还鲁迅奖得主?

这篇写特殊年代流浪儿的故事,老鲁显然是不在状态,写得头疼死了。随手弄了两行,又扔一边,再次拿起一本稿子写其他东西。

这回写的是文学评论,吹捧国内某人着名作家的新作,里面可说是谄词如潮流,都把人吹成老舍夺舍、李贺重生。

那个作家的作品孙朝阳读过,很不咱地。

老鲁道:“稿子是订制的,稿费早打过来了,五块,苍蝇虽小也是肉。朝阳你不笑话我吧?”

孙朝阳:“赚钱不寒碜。”心中却不禁摇了摇头,好个没节操的老鲁,如果周树人先生泉下有知,绝对会气得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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