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凤轩是五年前买下这房子的。
按房东太太的说法,每年白凤轩都会来一趟,时间不一定。
房子保持着干净整洁,是白凤轩请了房东太太定期打扫,所以一切都是当年的模样。
他当初用的算盘,还放在书架上,几个喜欢的小玩意也仍旧摆在从前的位置,都是白凤轩买给他的。
这个男人啊......
沈怀景让房东太太和齐荣出去,说自己想一个人待会。
这里,是他们青春最美好的回忆。
凤轩......
轩哥哥......
似乎那些欢笑声,穿越了八九年的时光,还在此刻回荡。
他走到书桌前坐下,轻轻拉开抽屉,里边还跟从前一样,放着白凤轩常用的一些东西。
随手翻了翻,一个从前没有见过的笔记本跳出他的眼帘。
白凤轩不是个爱学习的,读书就爱打瞌睡,做作业都能梦游,他天生就不是读书的料,但那时候的白大帅还特别想让儿子读书有出息。
翻开笔记本,苍劲有力的字体跃入眼帘。这字是白凤轩的?不像!
“三月初九,今天是你的生日。你走了大半年,不知道在法兰西过得好不好。我在床上也躺了大半年,如今好歹是能走路了,没有成为残废。我不怪你父亲,他还可以打断我另一条腿,只要他把你赔给我就行。
这,也是我的奢望吧。你说你这辈子都不会回来了,小景啊,你怎么那么狠心呢......你可以不喜欢我,但你怎么能说这辈子都不见我,我有那么让你讨厌吗?”
这是白凤轩的日记,虽然看起来并不像白凤轩的字。
白凤轩的字写得有些丑,他曾一次又一次的手把手教过白凤轩写字,但白凤轩依旧我行我素,写得跟鬼画符一样。
翻到第二页,上面这样写道:“五月初六,昨天是端午。这是你离开之后的第二个端午。法兰西人应该不过端午,你吃粽子了吗?大概是没吃上的。
我跟教官告了两天假出来,回了一趟学校,问了你从前的同学,他们说你都没跟他们联系。看来,你是彻底要把这边的一切都忘掉了。
都怪我,是我把这一切都搞砸了。昨晚睡在这里,盖着咱们从前一起盖过的被子,特别想你,但也特别恨你。
沈怀景,你现在回来,或者是给我写封信,我还继续喜欢你。不然,就只剩下恨了......”
再翻到第三页,沈怀景还没有看清楚纸上的内容,就先看到了早已干掉发黑的血渍。
整篇纸上都有,像是写字的时候,手上就有未干的血。
“第三年了,小景。我发疯似的想你。可是,你根本听不到,你也根本不在乎。但我还是想跟你说,我跟队友一起去执行任务了。第一次杀人,第一次中枪,好疼......”
看到这里,沈怀景的眼泪瞬间滚落。
他仿佛看到,时光里,那个身上带血的男人,坐在这里,用颤抖着的手在笔记本上写下这些文字。
他当时一定很害怕,又或是很孤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