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盏闲情,惹秋风花香,一束阳光,渗透庭院小时光。
常威陪着杜野从小食堂里走出来,轻言细语,让他渐渐平稳情绪。
杜野站在角门处仰望天空。
他出生时父母离世,十余年里混迹街头,全身上下一身坏毛病。
回忆过往,如同喝下一大杯冰凉的水,直到遇见常威,才慢慢流成热泪。
“我以前和你聊过,等你戴上大盖帽,要记得坚守住自己的本心。”
常威一动不动的看着他,黑沉的眼睛像是看到杜野的心底。
“我记得,我会一直记得。”
杜野用力的点点头,没有许什么誓言,却答应的异常认真。
绕了这么多弯路,终于走回正道,他也想要发光。
让杜野一个人静静思考,常威听见墙外动静,走出院门看热闹。
边三轮停靠在墙边,韩松和一名治安警前后骑坐,边斗里押回来一个女人。
那女人穿着贴身的旗袍,身形凹凸,外面罩着一件长款大衣,脚下尖头小皮鞋,在当下来说是极为时髦的打扮。
常威瞟了眼女人露出的小腿,寒意让她的肌肤紧绷,起了些鸡皮疙瘩,却不损妖娆娇媚的神采。
主要是这个女人是一双小脚,且骨肉匀称,皮肤细腻。
不是裹出来的,是天生三寸金莲。
即便常威没有恋足癖,也觉得这女人的脚好看。
好像女人很少有恋足的......
大概是因为男足太臭了吧。
这个男足不是指普通男人的脚。
毕竟谁家好男人没事天天吃海参。
思绪乱飞,韩松已经押着女人走到近前。
“常组长。”他客气的打了个招呼,示意治安警把女人带走,自己留下来和常威闲聊。
“你怎么把这个女人又带回来了?”常威还记得,这个女人叫小霞,上午抓捕的时候就是她骗开的院门。
因为和余茂学的案子无关,小霞最后交给分局刑侦大队处理,具体情况他也没有了解。
韩松无奈的解释道:“分局来的电话让我们去领人,前些天我们接到报案说老婆失踪,案件上报汇总到分局,就是她。”
常威转头瞥了眼女人离开的背影,疑惑道:“失踪?”
韩松从口袋里掏出烟递过去一支,“对,我记得报案那天您还在来着。”
常威顿时想了起来,那个一边报案一边傻乐的男人,“她这是离家出走还是怎么?”
“也不算,事情说起来太狗血,我工作了七八年,这样的事情还是头一次。”韩松划燃火柴挡着风给常威点上,“这个女人是欠了赌债,被余茂学逼着肉偿,所以才没回家。”
上午抓捕的时候听过几句,常威此时没事,倒是多了些八卦的心思,好奇道:“他男人不知道这事?”
“以前应该是知道的,这次她没来得及回去说,所以不知道。”
“以前?这不是第一次?”
“所以我说狗血啊,这男人挺窝囊的,赚不到什么钱,还非要娶个漂亮媳妇,女人以前是乡下人,进城后就花了眼,想吃好的穿好的,男人又供不起,两口子天天在家闹。”
常威了然,这事现在说狗血,到后世习以为常。
所以老话才说,娶妻娶贤,纳妾纳色。
又说久病无孝子,家贫无贤妻。
“不知道是什么人带着,这个女人沾上赌博的习惯,输了钱就陪男人睡觉还账,赢了钱回去就给男人一点封口费,这男人又不硬气,拿了钱屁话都不敢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