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最不知道在哪儿看过一句话。
说是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会想跟她吃很多顿饭。
陈最以前不理解这是一种什么感觉。
毕竟吃饭对他来说,就是填饱肚子满足基本生理需求的一个过程。
但现在跟姜且吃饭,陈最有点明白了。
吃饭除了填饱肚子之外,跟喜欢的人一起吃饭这个过程,本身就让人很开心。
是可以多吃一碗饭的程度。
而且还想看她大快朵颐。
在陈最再一次将菜夹到姜且面前的碟子里,姜且忍不住说:“都快放不下了,你自己吃啊。”
姜且看到面前堆得像小山一样的菜,她有点后悔没有带贝斯特来。
吃不掉的,就可以让贝斯特吃。
陈最倒是有理有据,“你这么瘦,多吃一点。”
“那也吃不了那么多……”姜且晚上是吃了点东西的,这个点来吃夜宵,当真也吃不了太多。
她主要自己也没想明白,到底是因为也想吃夜宵所以答应出来。
还是因为他已经到楼下等她,她不得不下来。
陈最便说:“吃不完的给我。”
陈最说着,还真的将姜且挑到碟子旁边的不喜欢吃的鱼肉给夹走了。
看着他毫不犹豫地将筷子上的鱼肉送进嘴里,姜且当时就愣住了。
她认识陈最很久,也跟他生活过一段时间,所以对他的一些习惯也是非常了解的。
他很注重这方面的卫生,在家吃饭用的都是公筷,更不会碰谁吃剩下的东西。
结果刚才把她碟子里面不吃的,都给夹走吃了。
姜且强调一个事实:“我用筷子碰过的。”
“你筷子又没有毒。”
“你不是有洁癖?”
“洁癖是对别人。”
心理上没有接受另外一个人的时候,身体上也接受不了。
姜且觉得自己就是多余问那么一嘴,她低头吃东西。
吃好饭已经快到晚上十二点。
但陈最一点都不困,甚至还有点兴奋。
以前这个点能让他兴奋的,只有工作。
而现在,是姜且。
他不是那么想让她回家,想多待一会儿。
所以开回君悦湾的时候,他的这辆黑色大G以二十迈的速度在路上龟速行驶。
得亏是半夜,路上没几辆车子。
这要是在早晚高峰,陈最大概会被路上的司机审判。
但旁边代驾完骑着小电驴的人超过他这辆大G,姜且觉得多少有点离谱了。
“陈最……”
“姜且……”
俩人倒是很有默契地开了口。
姜且顿了顿,问他:“什么事?”
“问你明天忙不忙?”
她要到下周一才去入职,这几天的确没什么事情做。
但她觉得陈最这么问肯定有他的想法,“你要干吗?”
“去看海。”
姜且觉得陈最有点想一出是一出。
因为星城是个内陆城市,要去看海得去坐飞机到海滨城市。
就算她明天有空,陈最呢?他明天不上班了?
姜且说:“现在晚上十二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