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属实没想到林霄是这个态度,他还以为林霄会觉得他狼子野心从此忌惮,开始回收他的权力。
结果林霄也确实忌惮了,但更多的还是在意西秦的发展。
楚辞不是很明白。
如果楚辞读过《晟礼.皇室篇》,他应该就不会苦恼了吧。
《晟礼》是大晟王朝,官方礼仪律法集册,里面有对男女礼仪规范,有各个阶级的规范。
贵族女子自小便开始学《晟礼》的《女学篇》同时也是规范女子言谈举止和礼仪规矩的标准。
林霄虽是个变数,她虽也喜欢革新改变,推崇灵魂自由。但她确是读着《晟礼》长大的,多多少少都是受着其影响的。
楚辞幼时看不进去那些密密麻麻的文字,偏爱听古事兵法和商策类的书籍,在苦练武术之余的娱乐便是听听先生讲各种故事。
《晟礼》楚辞没读过,但规矩教养是邹容教的,他性格也不是安分守己的,只是自小的规矩在那里摆着,太出格的事也没怎么做过。
楚辞不知道在《晟礼》贵族与商贾不得通婚,商贾女子不可为妻。君臣也有别,如果通婚,臣只能为妾(赘婿),子孙也随君姓。
贵族之间通婚是平常,林霄也是因此被选来了晟国。林霄的生母周玥也是因此被顺利送去了西秦。
某种意义上来说,楚老将军只娶邹容,且不顾他人眼光上书请王上将邹容台为正妻算是违背了祖宗的规矩。
所以林霄楚辞他们不是第一个变数,在他们之前就有着许许多多的变数。
在历史的进程中,改变多数人的命运,绝非一夕之功,往往需要无数个事和人来共同努力。
林霄写完后突然想起了朝朝,身边没人她便自己去找了。
“好朝朝,不闹哈。”春樱边给朝朝擦洗爪子边絮叨“等殿下想起你了,殿下自然会传唤你的,咱们朝朝这么可爱,殿下一定很快就能想起朝朝的。”
林霄在一旁看着,觉着有些好笑。
朝朝显然是闻到了林霄的气息扒拉着大笼子,春樱觉着奇怪,回头时便见林霄在自己身后。
她赶紧起行礼,说道“殿下看朝朝大可唤人来接朝朝,何必亲自过来。”
“无碍,走走也好。”林霄径直走向朝朝,打开了笼子。
朝朝蹭着林霄大腿,抬头看着林霄,眼神懵懂依恋,像只猫儿。
林霄蹲下身搂住朝朝,感觉心里有些暖意,痒痒的,像春日里晒得暖烘烘的棉花。
朝朝咕噜噜地鼾叫,让林霄更是喜欢。
这个小家伙很明显长大了不少,鬃毛都有点明显了,虽是尴尬期但在林霄眼里却是不丑的。
林霄感觉有些硌得慌,低头一看,朝朝脖子上挂了一个红绳串着的金锁,锁上还有铃铛,精致极了,还雕着福寿回纹和朝朝的名字。
“这个哪里来的?”林霄问道。
“回殿下,听姚良娣说是楚公子给朝朝挂上的。”春樱回道。
林霄又揉了揉朝朝脑袋应了一声,过了会儿开口道“:日后不必拘着朝朝,如果有客人来再关着。”
“是。”春樱笑应。
见着了朝朝林霄便领着朝朝回房了,朝朝紧紧跟着不吵不闹的倒是极为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