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小华刚铺好床铺,另外一个室友来了。
那个室友叫万志远,和温凌云竟然认识。
他也是通过竞赛渠道进来的,在国家队集训的时候就认识了。
而且万志远只有十六岁,比他们还要年轻两到三岁,可以说是个少年天才。
最后一个舍友魏前姗姗迟来,他和王小华一样,都是考进来的。
不过人家家庭条件很好,父母都是大城市工作的,不像王小华那样从农村出来。
舍友间相互认识了一下,王小华就和他大哥王大山一起去食堂吃饭。
吃完饭他大哥就离开学校了,他买了今晚九点飞回广州的机票,所以来得匆匆,去得也匆匆,好不容易来北京一趟,也没留下来玩几天。
不过他也是身不由己,如今广州那边的山海地产,只有他一个人看管着,他二弟王二海忙着县城分公司的业务,所以他能抽出一天时间来陪王小华去学校报到,已经算是很好了。
王大山走后,王小华回到宿舍,在这陌生的环境,他有些拘束,再加上不善言辞,所以都不知道该怎么和其他舍友沟通。
温凌云和万志远一见如故,两人很快就玩到了一起,当天晚上,温凌云就拿出《美国化学会志》的期刊来和万志远一起讨论。
这期刊是美国化学会的旗舰期刊,涵盖化学各领域的重要研究成果,在全球化学界具有极高的影响力,里面刊发的论文,代表着化学领域的最前沿水平。
这样的前沿期刊,自然不可能有中文版的,所以这两位天才少年看的,是全英文版本的。
王小华看他们讨论得火热朝天,求知欲让他也想要融入其中,只是过去瞄了一眼,发现是全英版本的,里面很多专业的英语单词,他都不认识。
这让他立即就自尊心受到挫败,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在温凌云和万志远面前,他感觉自己就是个一无是处的学渣。
不由自惭形秽。
感觉到自己和人家之间的巨大差距。
在清华这地方,无论你曾经多么天之骄子,只要你进来了,那就会从零开始,在这里天之骄子也只不过是平平无奇的存在。
因为这里聚集了全国十四亿人口中最天才的天才。
因为这里遍地都是天骄,天骄只是进这里的最低门槛而已。
王小华自知以他的真实实力,他原本是考不上清华的,只是侥幸高考的时候发挥超常,这才能够有幸和这些真正的天才在一起。
不过这也激发了他的斗志。
正所谓笨鸟先飞,和天才在一起,那努力点飞就行了,他就不信,他拿出百分之一千的努力来,还会赶不上那些天才。
只是如今看到两位天才在讨论全英的论文期刊,这让王小华不免心中忐忑,因为英语就是他最为薄弱的项目。
而想要接触最前沿的研究成果,那就不得不使用好英语这个工具。
转眼到了第二天,辅导员召集全班同学开了个会,选班委啥的。
很多同学都踊跃参加,他们很阳光很自信。
王小华自知自己没啥领导能力,就没主动参加竞选。
中午吃饭的时候,魏前主动过来和王小华一起去食堂。
魏前很努力参加竞选,最后他成为了副班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