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亦迟送完温韶倪后径直从机场去了公司,他和沈廷远拗了那么多天,手头的工作快堆成了山。
他以前放浪惯了,没接管这么多事务前,能坦然地尽情浪费时间。可现在虚度的每一天都会变换成等量的工作候着他,让人再也无法心安理得地继续无所事事。
责任一旦形成就难以推卸了。
程鹏见着沈亦迟来公司,顿时觉得压到人头上的天穹都支楞了起来,喜极而泣地跟在老大尾巴后念叨。
“迟哥!您知道我这段时间过得有多难吗?简直是狗见人嫌,特别是那些老家伙,太看不起人了,谁都能过来说我一嘴!”
“你老子就离了几天,怎被你说的好像旷工大半年一样!”沈亦迟心情不好,说话也跟吃了枪药一般,“你t这么多年白跟我了?能被任人欺负?”
程鹏撇撇嘴,他本是想夸张一下讨点怜惜,结果偷鸡不成蚀把米,赶忙嬉笑着转移话题,“迟哥,也是有好事的!沈董说我们这忙不过来,他安排个秘书过来辅佐。”
沈亦迟在办公桌前的靠椅坐下,阖上眼短暂调整情绪,“叫什么名字?”
“许卓沅。”程鹏答。
媛?“女的?”
程鹏打开文件夹看了一眼简历上的寸照,瞧着醒目的寸头立刻回道:“男的,很年轻,有点秀气,哥您看看?”
沈亦迟没心思瞥一眼,潦草应下,“就这样吧。”
“好咧!”能多一个人来分担工作,程鹏自然是高兴的,喜滋滋地应声。
……
温韶倪坐了一天一夜的飞机才到费城,落地时夕阳正缓缓朝地平线下坠,天空似被打翻的调色盘,橙红与暖黄交织,肆意晕染。
她像无头苍蝇般跟着人流取了大包小包的行李,又紧跟大流出了机场,站在陌生的地界,还没来得及彷徨感慨,就被一声嘹亮的呼唤吸引了注意力。
“嗨!温少女?”
温韶倪怔忪地偏头,两米外,瓷器蓝的迈巴赫内探出了一颗笑得灿烂的脑袋。
脑袋的主人是一个年轻的男人,顶着头黑色的蓬松卷发。
他将墨镜推上头顶,露出了红润健康的麦色面庞,穿着墨绿色的花衬衫,生机勃勃的神态让人直观地注意到这是个帅哥。
温韶倪眨了眨眼,并没有从脑海里搜寻出面前男人的影子,她拉着行李推车走近了几步,谨慎问:“你好……请问您是?”
“我是梁自恒!你竟然跟婚纱照上长得一模一样。”
梁自恒晃了晃手机里的照片,胳膊上淡灰绿色的兰花纹身素雅又狂放。
温韶倪恍然大悟,原来他就是沈亦迟说的朋友,“你好,梁先生。”
梁自恒笑着下了车,边走边说:“叫我自恒就好,温少女~”
他热络地接过了温韶倪的行李,一件一件有些吃力地往车上搬。
温韶倪知道自己行李箱的分量,赶忙过去搭把手帮忙,梁自恒兴味盎然地盯着女孩的侧脸,依旧笑容灿烂,“早就听说阿迟娶了个小姑娘,原来就是你呀?”
他的脸上始终带着欣赏,温韶倪少见沈亦迟身边的人对她没有偏见,暗自放下了戒心。
搬完行李后梁自恒大手一挥,招呼道:“上车吧,我载你去公寓!”
他帮温韶倪打开了后座门,眯着眼睛说:“抱歉,副驾有人了!”
“哦,好的,没关系。”温韶倪连忙表示不介意,一坐进车里就对上了副驾驶的一双褐色大眼睛。
前座的红发女郎朝她挥了挥手,蹩脚地说了句“你好。”
“你好,oetyou!”温韶倪愉悦又大方地打了个招呼,她遇到了在美国第一个交流的外国人,异国新生活就此展开了序幕……
车子驶过了波光粼粼的特拉华河,河面闪烁着细碎的金光,如流动的金带。
温韶倪一边回答梁自恒有一搭没一搭的友好询问,一边欣喜地观摩着陌生的世界。
本杰明·富兰克林大桥的轮廓在夕阳余晖中镶上金边,车辆往来,拖出长长的影子。